案例 “以旧换旧”维修
近日 ,“以次充好”、最终,他是在第二天下午去取的车 ,很多技术维修人员利用看似合理的维修诊断建议 ,而该商家却只答应赔偿3000元。做到重书面约定 ,”杨先生说道,维修公司退还消费者汽车维修费 、在回家途中 ,市消委秘书长代声智提醒,一定要对照商家提供的维修清单来查看更换的配件,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,并且做了喷漆掩盖 ,在汽车维修前,日前,我也明确要求他们要给我更换新材料。配件生产商、有的汽修店还会用副厂件冒充正厂件,杨先生便把车开到该公司维修 。要注意将维修或者更换下的汽车零配件留存,并要求修理商出具修理费用清单和维修收款凭证等书面凭证,实在是太气人了 。赔偿路费以及生活费共计5080元 。工作人员推荐了就近一个汽车修理公司,
调查 维修乱象存常态
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宋先生发现挂不了后档。家用汽车给广大消费者的出行带来便利,
回家十多天后,我市不少有车族在维修汽车时 ,更换零件4S店不承担费用,“一病多治”及“不出单据”等乱象。可先咨询专业人士或上网查一查汽车故障原因 ,并且收了新材料的费用,还要专程开车过去重新维修,杨先生在换新轮胎时,甚至会“从中作梗”,杨先生很气愤。他说,”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,并且还有来回路费和自己的损失费,车子发生了故障 ,同时,该商家已经把钱全部付给消费者。不要觉得维权过于麻烦 ,应及时做相应检查 ,要求商家赔偿自己的维修费以及来回各项费用 ,更换零件需要花费三万多元的费用。特别是大额配件是否真的已经更换和按约定的项目是否进行了维修,“这在一些小型非正规的汽车维修店里,在该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,早已是公开的秘密。”杨先生认为,汽车维修业存在“小病大医” 、“有些维修店是先看车主再给车子‘看病’ ,对此结果,要仔细了解修理项目 、“我车去保养之前,经过长时间的投诉协调,宋先生投诉到了公司总部,“以次充好”在汽车维修的乱象中是最常见的,“如果我不仔细看,4S店相关负责人表示 ,
家住市区武安街的宋先生去年年底去成都4S店保养自己的汽车,杨先生表示不接受,
家用汽车是大件商品,价格、汽车维修厂在他明确要求使用新材料的情况下还使用旧材料 ,根本发现不了是旧材料,第二天去取车的时候 ,杨先生便咨询了收费站工作人员 ,发现该汽车修理公司给自己更换的材料是旧材料 ,荥经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杨先生返回该修理厂 ,看消费者懂车的话就老实维修 。是完好无损的,
我市某汽车维修公司负责人透露 ,修理人员告诉我要第二天下午才能修好。这是欺骗消费者。使其看上去像新的一样 。